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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合同撤销的情形
作者:王静 律师  时间:2018年11月23日
合同撤销应当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,有以下情况的,可以行使撤销权:

(一)因重大误解订立的;
(二)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。
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
当事人请求变更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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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静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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